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公司經112年6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副總經理陳志斌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陳副總經理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管理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110年度業務執行情行如下(包含但不限於):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會務運作
●董事到府進修課程規劃與執行
●董事責任保險的投保與維護
●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對董事會進行績效評核
113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113/05/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台商中國大陸營運佈局的策略思考 |
3.0 |
113/11/21 |
台灣董事協會 |
2025年企業治理新視角:董事必備的關鍵指南 |
3.0 |
113/11/29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漫談資安治理的盲點與對策 |
3.0 |
113/12/13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職場性騷擾防制 |
3.0 |
113/12/1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企業營運與轉投資之稅務法令與實務 |
3.0 |
內部稽核
本公司稽核室配置專任稽核人員,人員學經歷皆符合主管機關所訂稽核人員適用條件,本公司稽核室直接隸屬董事會,並由稽核主管向審計委員會定期及不定期報告。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依據人力需求管理辦法、員工績效考核辦法及薪資管理辦法,需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